2007年6月11日 星期一

自由電子報 - 愛用台灣製國貨

自由電子報 - 愛用台灣製國貨
我們建議政府帶頭愛用國貨:
一、政府部門上自中央下至地方政府採購部門,所有採購商品必須以國貨為主,並在採購計畫及預算中嚴格審核監督執行。
二、企業經營者將部分生產線留在台灣生產優質商品,不要讓台灣消費者買不到台灣製造的商品,這是企業對國家與社會的責任與義務。
三、各大賣場與通路,在貨架上保留台灣製品專區,方便消費者快速選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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