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電子報 - 我是二等公民
早些年退輔會在國內的大小公共工程中,依憑一紙命令,特權議價、討價的強橫形狀,無疑地加深了我對該會的厭惡感覺。我很懷疑,在其他民主先進國家裡面,是否還有這種特權部會的存在?
李文列出了多達五大項、十三小項對榮民照顧服務項目,與勞農階層所能享受得到的福利,比較起來,明顯地有天壤之別。榮民不虞有失業之苦,而勞工失業,雖有就業服務站作協助性輔導,但許多是曠日廢時等通知,在物價月月飆漲的時日裡,叫人如何等?為免如俗說的「厝內吊?」的情況發生,都嘛透過報紙自行去應徵,即使應徵到的不是自己志趣及專長所在,也只有咬緊牙根、硬著頭皮,做了再說。哪像榮民們有人為他們安排便便?
更令我血脈僨張的一項─編印書刊出版品補助。像我這樣的勞工兼文學愛好者,想出版作品,還真比登天要難。若非李文之詳列舉證,對照於享盡特權猶不知足的醜態,我們這些勞農階層中人,除了對之心寒齒冷之外,這二等公民的稱號,不就更確實而沈重地落在我們身上了!
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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