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電子報 - 過度照顧榮民
李文列出了多達五大項、十三小項對榮民照顧服務項目,其實還不只這些。我的姻親是榮民,我知道他來台灣後,配住台北免費,遷到高雄還是免費,這還不打緊,最後頂讓給別人時,竟還得手數百萬。我不懂,軍人配住的宿舍不是國家的財產嗎?為什麼可以私下頂讓?
榮民不只活著時受盡照顧,連死後骨灰都有免費的安置處所。榮民過世時,不只骨灰免費安置,子女還可領取高額喪葬費用。此外,榮民眷屬過世後,其骨灰亦可免費住進忠靈塔。
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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