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電子報 - 外省人的二二八 /七一三澎湖事件側寫
民國三十八年六、七月間,約八千名山東學生隨著國民黨政府撤退到澎湖,原本認為國民政府會遵守來台前在廣州的協定|「只有十八歲以上男同學編成『青年軍』,半天軍訓半天上課;未及齡的男女學生,一律進澎防部所設的子弟學校就讀」,但很快的就在七月十三日這一天,他們的命運改變了。當天,三十九師師長韓鳳儀在跛腳的澎湖防衛司令李振清的陪同下,來到煙台流亡學校,集合所有學生,要求從軍報國,當場引起學生反彈,指責政府違反協定。
事發後,校長張敏之、鄒鑑和五名同學被以「匪諜」罪名,船運回台灣,受盡酷刑後送到台北青年公園「馬場町」槍決,張校長在槍決前幾天,不斷跪求軍方人員:「你們趕快槍斃我吧!但求求你們放過那些學生。」而要求繼續讀書的學生,數千人被騙上船,說是要載回台灣繼續讀書,結果是船出去外海繞了一圈便「丟包」,投海餵魚。這是白色恐怖時代受害人數最多的單一事件,因此被定位為「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」。這事情在〈十字架上的校長〉一書中有詳盡描述。
台灣的「本省人」和「外省人」經過五、六十年的融合,藉由通婚、師生、同學、同事、朋友等等關係,族群已高度融合。大家都是台灣人,至少是「新台灣人」或「開台第二代」,不應再分彼此,讓我們共同為台灣的前途與安全而努力吧!
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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