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

自由電子報 - 先設法讓產業回流吧

自由電子報 - 先設法讓產業回流吧
至於產業回流對台灣有什麼好處?首先政府可以抽取五%的營業稅;一年後再抽二十五%的營利事業所得稅,餘額分給股東,還得抽股東的個人所得稅;公司所有員工的薪資,也都得繳個人所得稅。政府稅收所得是公司股東所得的數倍,這僅是政府最直接的好處。

產業回流帶來就業機會,解決因失業所引發的社會問題;員工有錢賺就會消費,為蕭條的消費市場注入活水;回流產業需要原物料、零組件,就近採購當然活絡中上游產業;回流產業都是外銷產業,台商在中國很難借到錢,台灣金融機構資金氾濫卻找不到貸款對象,台商回流雙方受益,怎麼說對台灣沒有好處呢?

產業回流對台商老闆的獲利並沒有差別,但台商願意回來,因為回來後才能安心地、踏實地、永續地經營自己的事業。如果產業帶給股東一分利益,就會帶給當地政府與人民十分利益,因此,台商產業去了中國,帶動了中國經濟的崛起,台商產業去了越南,越南就成了亞洲的新小虎,台商產業外移了,台灣經濟也因而陷入困境,這些都是鐵的事實,其中道理一位經濟系教授怎麼可能不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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