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大執法 三天開單3萬4千餘張
【中央社╱台北七日電】
2008.07.07 10:26 pm
為防制交通事故,保障民眾交通安全,警政署四日到六日展開首波「嚴懲六項惡性交通違規」專案。針對包括「酒後駕車」等總計十大項重點取締項目,依統計,三天內透過「現場攔檢」開單二萬九千四百三十一張、「逕行舉發」開單四千五百七十四張,合計開出三萬四千零五張的罰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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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天就有34000張,每張500元,就有1仟7百多萬.
請將罰款所得補助窮人,不可再將罰款當作警察等公務員的獎金.
我們這些被罰款的人也會心理舒坦些.
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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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說得很對
但他逗點馬的優先想到的還是軍公教鐵票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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